【駐馬店廣視網(wǎng)訊】(記者 馬軍領 通訊員 王樹恒)“現(xiàn)在宣布開庭……”。4月26日上午,隨著一聲清脆的法槌聲,在正陽縣新高中校園內,一場別開生面的“模擬法庭”庭審正在進行。與平時不同的是,該案的審判、公訴人員、律師及原、被告等都由學生擔任,法庭莊嚴肅穆,標牌、物證等道具一應俱全。此次模擬法庭選取了未成年人因故實施搶劫、故意傷害的案件。整個庭審過程嚴謹、規(guī)范、流暢,經(jīng)過了庭審準備、法庭調查、法庭辯論、案件評議及宣告判決等程序,“庭審”現(xiàn)場有模有樣。
案件審理開始后,“審判長”鎮(zhèn)定自若地主持庭審,“控辯雙方”舉證、質證、辯論,其后“被告人”悔罪。從庭前準備、法庭調查、法庭辯論、被告人最后陳述、合議庭評議到當庭宣判,同學們完整地模擬了刑事案件審理的全過程。
案件中, 2016年3月5日,同學張某在班里炫耀說自己有錢,“被告人”于某和李某因吃地攤沒錢商量找張某要錢,當晚夜自習下課后,于某和李某(另案處理)尾隨張某到一偏僻處,找張某要錢,張某不給,于某用刀架在張某脖子,李某強行從張某兜里搜出100元錢,而后二人逃跑。隨后的3月15日、4月16日,于某又兩次搶劫他人56元錢、30元錢。2016年夏季的一天夜里23時許,“被告人”于某因在學校水池邊刷鞋與同學劉某爭搶水龍頭發(fā)生爭執(zhí),二人相互推搡,劉某朝于某頭上打兩拳,于某就懷恨在心。次日“被告人”于某糾集社會上的哥們劉某某等人(另案處理)在學校門口用鋼筋棍將劉某毆打一頓,將劉某的鼻骨打骨折,經(jīng)鑒定劉某的損傷構成輕傷。
“被告人于某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合并決定執(zhí)行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法庭當場對“被告人”作出了判決。庭審案例貼近校園生活,有教育和啟發(fā)意義。這次“模擬法庭”在同學們中間普及了法律知識,還有同學對法官的工作產生了濃厚興趣。模擬法庭通過庭審再現(xiàn),經(jīng)由嚴謹?shù)拈_庭程序,緊湊的審判節(jié)奏,精彩的辯論陳詞,讓青年學生身臨庭審現(xiàn)場,親身參與到司法實踐中來,讓法律更貼近學生的生活,讓學生在潛移默化中接受法制教育。
模擬法庭結束后,正陽法院少年庭庭長潘德芳進行了點評。他表示此次模擬法庭非常的規(guī)范,從書記員,法警到審判長、審判員,從辯護人、法定代理人到公訴人,口齒清晰,反應敏捷,表達規(guī)范,高度還原了一場庭審的真實場景。本案的“被告人”于某犯的是搶劫罪和故意傷害罪,雖然于某搶到的財物很少,但是獲得的刑罰確非常重,在我們實際辦理案件的過程中,很多未成年涉案人員都是由于上網(wǎng)或者吃地攤沒錢了,搶劫同學較少的財物,得到了非常嚴厲的刑罰。本案中于某多次搶劫,應當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當然由于他是一名未成年人,對其減輕了處罰。但是八年的有期徒刑對于花季少年,一名應當在校園里汲取知識、有著大好前途的在校學生而言,這是多么嚴厲的懲罰! “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希望大家能從現(xiàn)在開始做起,遵紀律、守法律,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好學生。
近年來,該院十分重視青少年犯罪預防工作,經(jīng)常性地開展形式多樣的“送法進校園”活動,在每年的開學之際都要組織法官深入校園,為學生講授開學第一堂法制課。“我們通過開展這些活動,讓同學們能夠真正發(fā)自內心地學習法律、熱愛法律、遵守法律、敬畏法律,走好人生的每一步,做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該院院長張元真說。
開展送法進校園暨模擬法庭活動是由正陽縣人民法院和正陽縣人民檢察院主辦,駐馬店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李其宏、未成年人審判庭庭長崔小虎、正陽縣政法委、共青團正陽縣委員會、正陽縣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等單位領導和同志參加了活動。此次送法進校園活動暨模擬法庭將在全縣各個初、高中學校進行。
免責聲明:凡本網(wǎng)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廣視網(wǎng)、駐馬店融媒、駐馬店網(wǎng)絡問政、掌上駐馬店、駐馬店頭條、駐馬店廣播電視臺)”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wǎng)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作品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創(chuàng)版權請告知,我們將盡快刪除相關內容。凡是本網(wǎng)原創(chuàng)的作品,拒絕任何不保留版權的轉載,如需轉載請標注來源并添加本文鏈接:http://www.blogvestidosde15.com/showinfo-124-105249-0.html,否則承擔相應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