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南昌6月22日電(蘇路程)江西省贛州市定南縣有考點7日高考期間出現“發(fā)錯試卷”事件。22日,記者從當地官方了解到,此次試卷錯發(fā)事故涉及定南縣和全南縣相關責任人員。目前,定南縣教體局局長朱銘、副局長張小平及全南中學副校長陳志寧等17人被問責處分。
6月7日是中國942萬考生參加“201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首日。當天,全國普通高考定南中學考點發(fā)生理工類2個考場與“三校生”2個考場語文試卷錯發(fā)事故。該事件致使4個考場120名考生受到影響。
通報稱,事故發(fā)生后,贛州市官方成立了由市、縣兩級教育、紀檢監(jiān)察部門組成的聯(lián)合調查組,全面開展事故調查。通過調取視頻監(jiān)控、詢問有關人員、調閱相關資料等方式,查明核實了事故發(fā)生的經過和原因,劃定了有關人員的責任。
通報介紹,定南縣官方對涉及定南中學考點錯發(fā)高考試卷事故的定南縣相關責任人員進行了責任追究。其中,給予負有領導責任的定南縣教體局局長、定南中學考點主考朱銘黨內警告處分。
給予負有直接領導責任的定南縣教體局副局長、定南中學考點副主考張小平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給予負有直接管理責任的定南縣教體局招生辦主任、考區(qū)辦主任熊獻民,定南中學教務處主任、考務組組長熊曉鴻黨內嚴重警告、行政撤職處分;定南縣教體局招生辦副主任、考區(qū)辦副主任安偉東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
此外,給予負有直接責任的定南縣教體局招生辦科員李惠英、定南縣第二中學教師郭明勝、定南中學教師楊波記過處分。給予負有次要直接責任的定南縣第三中學教師袁愛平、鐘月鳳、郭平鑫、蔡文蓮行政警告處分。
據了解,由于高考實行縣際間交換監(jiān)考制度,此次試卷錯發(fā)事故還涉及到贛州市全南縣相關責任人。根據相關規(guī)定,全南縣官方對涉及定南考點錯發(fā)高考試卷事故的全南縣相關責任人員進行了責任追究。
通報稱,負有直接領導責任的全南中學副校長、定南中學考點副主考、全南縣監(jiān)考員領隊陳志寧被行政撤職處分;負有直接責任的全南中學教務處副主任曹宗明,全南中學教師李先科、黃榮添、羅能被記過處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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