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京2月19日電題:“黑吃黑”案中案:“假警察”搶了“真騙子”
新華社記者朱國亮
一起看似尋常的刷單詐騙案,竟?fàn)砍鲆粋€“黑吃黑”的搶劫團伙。
江蘇江陰警方近期在偵辦一起刷單詐騙案時,順藤摸瓜破獲了一起案中案——搶劫團伙在“跑分”洗錢團伙內(nèi)部安插“內(nèi)應(yīng)”,隨后假扮警察實施搶劫。
目前,該案中的搶劫團伙成員均已落網(wǎng),其中作為“內(nèi)應(yīng)”的馬某已經(jīng)法院一審判決;另案處理的杜某及其另一名同伙張某案正在審查起訴階段。
2024年7月,江陰警方將馬某(中)抓獲歸案。(江陰市人民檢察院供圖)
遭遇刷單詐騙 報警牽出“案中案”
2024年5月31日,江陰市民華先生來到江陰市公安局報案稱,自己遭遇了刷單詐騙。
原來,事發(fā)兩天前,華先生收到一件含有刮獎單的快遞。抱著試試看的心態(tài),他按照提示掃碼入群并驗證身份,很快便收到群主發(fā)來的20元定向紅包。之后,他又陸續(xù)完成幾個任務(wù),都立刻拿到返現(xiàn)。
發(fā)現(xiàn)華先生落入“陷阱”,群主隨即指示他下載一個名為“潤氧科技”的App。華先生按要求下載App并綁定銀行卡、手機號等個人信息。在App上又嘗試完成幾次小額刷單并獲得返現(xiàn)后,華先生在客服誘導(dǎo)下開始大額墊付充值,且不斷加大投入,可提現(xiàn)時卻發(fā)現(xiàn)自己的本金和傭金都無法提出。
2024年5月31日,接到江陰市公安局的反詐警示電話,華先生才意識到自己可能受騙。截至報警時,被騙資金已達115萬余元。
江陰警方順著資金流進行偵查,發(fā)現(xiàn)其中50萬元通過刷POS機轉(zhuǎn)移至犯罪嫌疑人馬某卡中,且POS機綁定的多家商戶注冊人也都是馬某。2024年7月5日,江陰警方將馬某抓獲歸案。
訊問中,警方意外發(fā)現(xiàn)馬某竟“身兼多職”,不僅涉嫌充當(dāng)“跑分”洗錢的“卡農(nóng)”,還涉嫌在“跑分”洗錢過程中伙同他人搶劫洗錢團伙。
圖為搶劫團伙成員杜某接受訊問。(江陰市人民檢察院供圖)
電話手表定位 假扮警察“搶劫”洗錢團伙
經(jīng)查,馬某參與“跑分”洗錢是幌子,他其實是一個搶劫團伙的“內(nèi)應(yīng)”。江陰市人民檢察院的承辦檢察官介紹,馬某伙同杜某,杜某又聯(lián)系張某,對招募馬某做“卡農(nóng)”的“跑分”洗錢團伙實施了搶劫。
所謂“跑分”,即用自己或他人銀行卡,幫助詐騙、賭博等犯罪團伙收取、轉(zhuǎn)移資金,以規(guī)避警方調(diào)查資金流向。每轉(zhuǎn)移一筆資金,累積相應(yīng)的分?jǐn)?shù),最終按分?jǐn)?shù)獲取報酬。分?jǐn)?shù)越高,報酬就越多,這種洗錢模式因此被稱為“跑分”。“卡農(nóng)”即在“跑分”洗錢中提供銀行卡、網(wǎng)銀、密碼的人員。
2024年3月,杜某在安徽老家一棋牌室結(jié)識馬某。得知其無業(yè)缺錢,便說服其為搶劫團伙做“內(nèi)應(yīng)”,參加“跑分”洗錢。此前,杜某通過張某,加入了一個專門“黑吃黑”搶劫“跑分”洗錢團伙的團伙。
“本就是來路不正的‘黑錢’,對方肯定不敢報警,搶了也白搶!”杜某一再向馬某強調(diào)這條路子的“安全性”,著急掙“快錢”的馬某也心動了,二人一拍即合。
2024年5月31日,經(jīng)過張某“牽線”,杜某將馬某送到一個藏匿在湖北仙桃市的“跑分團”。為方便定位,杜某特意給馬某配上兒童電話手表。
打入“跑分”洗錢團伙后,馬某身份證、銀行卡隨即被收走,人被看管在一個專門讓“卡農(nóng)”休息的房間內(nèi),不得隨意出入。“跑分團”用馬某的信息辦理了多臺POS機,當(dāng)日下午卡內(nèi)就有詐騙資金進賬。
第二天凌晨3時許,杜某、張某等6人根據(jù)定位找到馬某所在房間,隨即踹門而入。他們頭戴“保安”字樣的鴨舌帽,手持鋼筋剪刀和撬棍。一進門,他們就厲聲呵斥:“都蹲下!別動!”然后,張某又佯裝打電話:“張隊,人都被我們控制了。”
“跑分”洗錢團伙成員大驚失色,以為這些人是便衣警察,集體蹲在角落,低頭不敢出聲。張某隨后逐一盤問馬某及現(xiàn)場另外2名“卡農(nóng)”,并讓他們交出密碼。
做戲做全套。問到馬某時,張某還故意扇了馬某兩個耳光,繼而依次查看“卡農(nóng)”賬戶余額。
搶劫之后,扮作警察的搶劫團伙帶走馬某及另外2名“卡農(nóng)”,還將車輛開到仙桃市公安局門口,停留了好一會兒,才連夜趕回安徽省六安市。
假意“跑分”實則搶劫 “黑吃黑”終難逃法網(wǎng)
記者從江陰市人民檢察院了解到,在此次“黑吃黑”搶劫行動中,假意參加“跑分”洗錢的馬某銀行卡涉及資金流水共計98.8萬余元。經(jīng)核實,其中62.8萬元為電信網(wǎng)絡(luò)詐騙贓款。江陰被害人華先生被詐騙的115萬余元中的50萬元,便是轉(zhuǎn)入這張卡。
杜某、張某等人搶到卡后,卡內(nèi)還剩余31萬余元。另外2名“卡農(nóng)”銀行卡內(nèi)僅剩1萬余元人民幣。回到安徽后,杜某、張某、馬某將這些資金通過轉(zhuǎn)賬、取現(xiàn)等方式套現(xiàn)并分贓,其中既是“卡農(nóng)”又是內(nèi)應(yīng)的馬某分得好處費7萬元。
“我們料定強行‘黑’掉這筆錢,對方也不敢報警,因為‘跑分’的錢都是詐騙來的……”面對檢察官的訊問,杜某對犯罪事實供認(rèn)不諱,語氣十分低落。
考慮到不同人員在整個犯罪團伙中發(fā)揮的作用不同,江陰市人民檢察院對馬某、杜某、張某等人所涉案件分類定性、分層辦理,其中馬某所涉案件已審結(jié)。經(jīng)江陰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認(rèn)定馬某犯有幫助信息網(wǎng)絡(luò)犯罪活動罪、搶劫罪,判處其有期徒刑4年9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3000元。杜某、張某等人的搶劫案另案處理,目前已進入審查起訴階段。本案涉及的刷單詐騙和“跑分”洗錢相關(guān)案件,目前還在進一步偵辦中。
螳螂捕蟬,黃雀在后。一起“全員惡人”的案件,背后是貪婪與僥幸在作祟。“跑分”洗錢團伙自以為行事隱秘可以“狡兔三窟”,搶劫團伙自以為“黑吃黑”可以高枕無憂,但一朝東窗事發(fā),都逃不過正義的制裁。而對于普通人而言,要切記:天上不會掉餡餅,貪小便宜吃大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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