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駐馬店法院立案登記制實施情況新聞發(fā)布會,通報全市兩級法院全面推行立案登記制情況。
通報稱,作為從制度上解決“立案難”問題的重大司法改革舉措,立案登記制實施以來,全市兩級法院立案登記工作取得明顯成效。據(jù)統(tǒng)計,5月1日至6月30日,全市法院共接收訴狀材料7798件,當場立案7711件,一次性告知補正材料57件,已收訴狀當場不能決定立案的26件,不予登記的4件,當場登記立案率98%,這一數(shù)據(jù)高于全國平均水平8個百分點。
“當前我市法院立案登記工作總體運行平穩(wěn)。”該院一負責人說, 5月至6月,全市兩級法院立案件數(shù),與去年同期受理的6570件同比增加17.3%。
據(jù)通報,從案件類型看,民事案件、執(zhí)行案件同比都有所增加。行政案件同比基本持平。此外,刑事自訴案件3件,國家賠償案件3件。從案件地域分布情況看,轄區(qū)10個基層法院案件總數(shù)均有不同程度上升。
“就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而言,增幅較大的是行政案件。”該負責人說,立案登記制實施兩個月,市中級人民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44件,與去年同期的9件同比增長389%。這一現(xiàn)象與新修改的行政訴訟法規(guī)定的變化密不可分,因為對審級法院的管轄權轉移作了限制,應由中級法院管轄的一審行政案件都不得移交下級法院審判。
“再一個是根據(jù)我省行政案件異地交叉管轄的規(guī)定,5月7日后,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始受理南陽市政府作被告的一審行政案件。”該負責人說,南陽是人口大市,行政案件也多一些。以上因素導致市中級人民法院收案數(shù)的大幅增加。
“立案登記制的實施,使立案登記收取材料和訴狀格式進一步規(guī)范。”該負責人說,一次性告知補正材料數(shù)量和已收訴狀當場不能立案的數(shù)量逐漸減少,立案質量和效率明顯提高。與以往的立案審查制相比,立案登記制令當事人減少了多次往返法院的奔波之苦,普遍感受到立案的高效、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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